股票代碼:600120 股票簡稱:浙江東方 編號: 2015-060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意向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意向協議》
●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意向協議》為各方的初步意向, 并非最終的重組方案,截至目前重組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
2015 年 12月 30日,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國貿”)簽署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意向協議》(以下簡稱“《意向協議》”)。《意向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意向協議》主體
甲方: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國貿成立于2008年2月14日,系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98,000萬元,注冊地址為杭州市慶春路199號,法定代表人為丁康生,經營范圍是:授權范圍內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經營進出口業務和國內貿易(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的除外);實業投資,咨詢服務等。截至2015年9月30日,浙江國貿持有公司44.23%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
二、《意向協議》主要內容
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方式購買浙江國貿持有的浙商金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大地期貨有限公司、中韓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等金融類公司的部分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資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將直接持有相關標的資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意向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標的資產定價及認購方式
1、標的資產交易價格以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并經浙江省國資委備案的評估結果為基礎,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
2、公司以支付股份方式購買浙江國貿持有的標的資產,并向不超過10名符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定向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
3、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需經公司股東大會非關聯股東審議通過以及國資管理部門、中國證監會的核準。
(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意向協議項下約定、義務或責任、陳述或保證,應負責賠償其它各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意向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意向協議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日以上,任何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本意向協議。
(三)意向協議的成立、生效和終止或解除
1、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需要取得下列所有部門、單位或機構的審批或核準:
(1)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須獲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
(2)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須獲得相關金融行業主管部門核準;
(3)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
(4)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
2、本意向協議自各方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3、本意向協議因下列原因而終止或解除:因不可抗力導致本意向協議無法履行,經意向協議簽署各方書面確認后本意向協議終止;意向書各方協商一致終止本意向協議;意向協議涉及其他各方嚴重違反本意向協議,導致公司不能實現意向書目的,公司有權解除本意向協議。
三、風險提示
目前公司重組方案正處于商討階段,尚需論證和完善,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仍 存在不確定性,未來可能存在雙方無法就購買資產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而致使 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無法實施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