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00120 股票簡稱:浙江東方 編號: 2017-008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自2012年起,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浙江東方”)及下屬子公司浙江東方集團浩業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浩業”)、浙江東方集團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供應鏈”)、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舒博特”)、浙江國金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租賃”)陸續分別與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索日集團”)開展出口、內貿、融資租賃業務合作。
2014年9月,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對索日集團的到期債權全部出現逾期,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對索日集團應收款項專項計提了壞賬準備。隨后,公司同索日集團進行了積極溝通和協商,但因債務人的諸多原因,未能取得明顯成效。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盡量減少公司損失,2015年3月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對索日集團及相關擔保人提起了訴訟。期間,索日集團及擔保人上海索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索日”)分別向法院申請了破產,公司也根據有關情況進展對索日集團應收款項補提了壞賬準備。
截止目前,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對索日集團及相關擔保人的訴訟一審判決已經做出,判決均基本支持了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訴訟要求;索日集團破產重組方案尚未通過;上海索日重組方案被債權人會議否決,可能需走破產清算。現經公司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決定再次對索日集團應收款項補提專項壞賬準備。相關情況如下:
一、 本次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的基本情況
1、本次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原因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會計政策的相關規定,結合索日集團目前的實際情況,同時考慮到索日事項處置的進展及不確定性,本著謹慎性原則,公司決定對索日集團應收款項再次補提專項壞賬準備。
2、本次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金額
截止目前,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累計應收索日集團款項31,869.24萬元,賬面已計提壞賬準備合計25,153.90萬元,本次擬再次補提專項壞賬準備3,527.05萬元,本次補提后應收索日集團款項合計計提壞賬準備28,680.95萬元,索日應收款項凈值為3,188.29萬元。明細如下:
單位:人民幣 萬元
單位名稱 | 應收款項余額 | 已提壞賬準備 | 本次補提壞賬準備 | 合計壞賬準備 | |||
比例 | 金額 | 比例 | 金額 | 比例 | 金額 | ||
浙江東方 | 5,433.38 | 75% | 4,075.04 | 20% | 1,086.68 | 95% | 5,161.71 |
東方浩業 | 14,171.70 | 85.62% | 12,131.84 | 9.38% | 1,331.28 | 95% | 13,463.12 |
東方供應鏈 | 4,828.40 | 75% | 3,621.30 | 0 | 75% | 3,621.30 | |
杭州舒博特 | 5,545.50 | 75% | 4,159.13 | 20% | 1,109.10 | 95% | 5,268.23 |
國金租賃 | 1,890.26 | 75% | 1,166.60 | 0 | 75% | 1,166.60 | |
合 計 | 31,869.24 | 25,153.90 | 3,527.05 | 28,680.95 |
注:東方供應鏈、國金租賃因有其他抵押物,本次不補提壞賬。國金租賃壞賬的計提按項目風險敞口1555.47萬元為基數進行計提。
二、 本次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應收款項壞賬計提,減少公司2016年度凈利潤3527.05萬元,相應減少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3527.05萬元(東方浩業已資不抵債,虧損全額由母公司承擔)。
三、公司監事會關于計提壞賬準備的審核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結合索日集團目前的實際情況以及公司對索日事項的處理進展情況,對索日集團應收款項補提壞賬準備,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補提后能夠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報告期末的資產狀況。公司董事會就該事項的決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專項補提壞賬準備。
四、獨立董事關于計提壞賬準備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相關規定,對索日集團應收款項補提壞賬準備,遵循謹慎性原則,計提程序、內容合法合規,未發現損害公司和公眾股東利益的情形,計提后的財務數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資產狀況,同意本次對索日集團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的相關處理。
特此公告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