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120 股票簡稱:浙江東方 編號:2020-005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事項提示
● 本次關聯交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金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金信托”)聘請關聯方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產”)擔任信托業務的服務商,為信托計劃提供不良資產估值及處置等領域的中介服務。服務費率不超過每筆信托計劃規模的0.6%/年,2020年第一季度關聯交易服務費總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 過去12個月內,除日常關聯交易外,公司與關聯方浙商資產之間不存在其他關聯交易。
● 本次交易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關聯交易事項概述
經董事會審議,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金信托聘請浙商資產擔任浙金?匯鑫系列特殊資產投資信托業務的服務商,為信托計劃提供不良資產估值及處置等領域的中介服務。服務費率不超過每筆信托計劃規模的0.6%/年,2020年第一季度關聯交易服務費總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浙商資產系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規定的關聯法人情形,因此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未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5%,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次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后續,該類關聯交易將納入日常關聯交易預計范疇提交年度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前的過去12個月內,除日常關聯交易外,公司與關聯方浙商資產之間不存在其他關聯交易。
二、關聯方簡介
浙商資產成立于2013年8月6日,注冊資本60.18億元,法定代表人孫建華,企業類型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為杭州市西湖大道193號301室。經營范圍為:參與省內金融企業不良資產的批量轉讓業務(憑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經營)。資產管理,資產投資及資產管理相關的重組、兼并、投資管理咨詢服務,企業管理、財務咨詢及服務。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69.16%股權。
浙商資產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商資產總資產463.12億元,凈資產109.34億元;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7.94億元,凈利潤8.56億元。
三、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為盡快提升特殊資產投資信托業務能力,浙金信托將聘請浙商資產擔任其浙金?匯鑫系列特殊資產投資信托業務的服務商,為信托計劃提供不良資產估值及處置等領域的中介服務,具體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出具不良資產估值報告、出具不良資產處置方案建議、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的咨詢服務等。后續該項關聯交易將納入日常關聯交易預計范疇提交年度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四、關聯交易的定價情況
由于我國AMC行業發展時間不長,目前并未形成對AMC機構向外提供服務商業務的相對統一的收費標準,浙金信托根據浙商資產未來將提供的估值、處置、咨詢等方面主要服務內容,綜合參照市場上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費用、券商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投融資或投行業務財務顧問費用等服務收取標準來確定服務費費率。根據《浙江省物價局關于制定資產評估收費標準的通知 》(浙價服〔2011〕90號)文件規定,資產評估基準收費標準按照評估金額在0.1‰-7‰采取累進計費,且最高可上浮20%;而券商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投融資及投行業務財務顧問費行業標準一般為1%/年。因此,經浙金信托與浙商資產協商,初步確定服務費率不超過每筆信托計劃規模的0.6%/年,2020年第一季度關聯交易服務費總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五、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
公司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已于2020年2月7日審議通過了《關于浙金信托與浙商資產開展關聯交易的議案》,表決結果為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關聯董事林平先生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參與了該關聯交易議案的表決,均表示同意并發表了獨立意見。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獨立董事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就此次關聯交易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認為本次交易有利于浙金信托業務領域的拓展和擴張,也有利于其對業務風險的把控和防范。本次交易定價主要根據關聯方未來擬提供的估值、處置、咨詢等服務內容,綜合參照市場上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費用、券商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投融資或投行業務財務顧問費用等服務收取標準來確定服務費費率,由雙方協商確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況。公司董事會在審議該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審議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對該項議案予以同意。
七、本次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鑒于以不良資產為主要投向的特殊資產投資信托業務系浙金信托計劃開展的新業務領域,而浙商資產在不良資產管理和處置等方面擁有豐富的業務經驗。因此,浙金信托聘請浙商資產擔任其浙金?匯鑫系列特殊資產投資信托業務的服務商,有利于浙金信托業務開展,也有利于其對業務風險的防控。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對公司整體的持續經營能力、損益及資產狀況不構成重要影響。
八、備查文件目錄
1、董事會決議;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東方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8日